“我公公婆婆和他无冤无仇,竟被他用射钉枪入室杀害,案发后他还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梁女士伤心地说,此案一审判死缓检方抗诉,12月17日广西高级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我们希望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以告慰公婆在天之灵。”
噩耗——
接到老家村干部电话称父母被人打了,赶回家时看到围满警察
梁女士一家住在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公公婆婆住在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农村。

遇害夫妇家(瓦房处)与凶手家仅一墙之隔。
她介绍说,公婆育有的3男1女都在外地安了家,平时会请两位老人去城里住,老人认为乡下更清闲不愿进城。
梁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3年12月5日上午,她丈夫突然接到老家一位村干部电话,说公婆被人打了,让他们赶紧回去。
当天下午3时左右,梁女士和丈夫开车回到老家时,看到家门口的公路上到处是警察,现场拉起警戒线,“这时我们才知道,两位老人不幸遇害了,直到当晚半夜时分,警察勘查完现场我们才被允许回到家中……公公才66岁,婆婆67岁。”
原来,当天村干部在通知梁女士丈夫之前曾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叫他们先到梁女士公婆家去看看,称曾接到报警人说把两位老人杀害在家。
随后,村干部派人赶到梁女士公婆家,发现院子大门是关着的,遂找来梯子翻墙进去,但又发现堂屋大门紧闭着,他们又用梯子通过大门上端的钢条缝往里看,发现两位老人躺在堂屋中央。
核实清楚情况后,村干部马上报告给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后经鉴定,该老夫妇均系枪弹击中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死者灵堂。
投案——
男子作案后开房欲喝3瓶酒自杀未遂,打电话报警自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获悉,当初警方接到的那个报警电话是与梁女士公婆家一墙之隔的邻居何某打的,当年26岁的何某无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7月23日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此次梁女士公婆遇害系何某作案,时间是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当时他持改装后的射钉枪闯进他们家将两位老人杀害。
当天,民警接到何某报警后,在何某所住的房间里将他带回立案侦查。
警察发现,案发后何某的行程路线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11:59,何某骑一辆电动车经过当地蒙村镇银峡村路口一超市门前,上午12:01乘坐车牌号为桂GFQXXX的白色五菱面包车前往来宾方向,中午1:17到达来宾市公安局大门处,然后在那里徘徊1分钟后过马路往迎宾路方向行走。
落网后的何某称,后来他到附近一旅馆开了一个房间住,还买了3瓶52℃的白酒到房间里欲喝酒自杀,但刚喝一瓶就喝不下了,他又到附近超市买了一把小刀回房间,次日醒来后用小刀割左手臂自杀,昏迷醒来后用电话报警投案自首。
枪支——
自制改装射钉枪,作案后藏在祠堂,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何某交代称,用于作案的两支枪是他用同一个牌子同一个型号的射钉枪加装枪管制造的,当天作案后他用两位遇害老人家里的一个编织袋将两支枪装好,关好两道大门,驾驶老人家里的二轮电动车,把枪拿到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良头村何氏祠堂里。
何某还供述称,2023年9月25日,他到来宾市兴宾区柳来路交警大队正对面一家五金店购买一把射钉枪、两包射钉弹及一盒钉子,该射钉枪使用坏后,他就到来宾市兴宾区一桥头的五金店,买了一根一米多长的钢管切割成两截,向别人借手砂轮将钢管打磨成枪管,再拿枪管和射钉枪到石塘村电焊店焊接在一起。同年11月20日,他又到当初那家五金店购买一支射钉枪,用同样的方法将射钉枪与另一根枪管改造成枪支并成功击发。他说,用来射击那对老人所用的枪就是那两支改造的射钉枪。
经警方鉴定,那两支枪均是《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管制枪支。
后来,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死缓
来宾市检察院指控认为,被告人何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两支,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责。他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他持枪杀死2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然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来宾市中级法院对他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据悉,开庭时两遇害夫妇的家人请求判令何某赔偿丧葬费9.48万元、死亡赔偿金约123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共计153万余元。
庭审时,两遇害夫妇亲属的代理人称,何某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不存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始终没有对犯罪动机和目的做客观陈述,自首不成立,请求法院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建议对他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何某辩称,两被害人经常在他家附近“作法摆阵”来害他,导致他经常失眠,他这才持枪进入他们家质问两被害人,两被害人抢他的枪,他这才开枪打死他们。何某表示没有能力赔偿,他家人提出已赔偿丧葬费10万元,无能力再赔偿。
广西来宾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何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认为邻居夫妇在他家附近的草地及墙角“作法摆阵”害他,导致他严重失眠。
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何某携带两支上好弹的改装射钉枪进入邻居夫妇家,在客厅连续质问为何要害他,并用右手中的枪朝老翁头部开枪射击,致其颅脑损伤跌坐在折叠椅上死亡。之后,何某用脚踢开老太房门,她从房间出来到大厅,何某持另一支枪朝她头部开枪射击,致其颅脑损伤跌倒在大厅的地上死亡。
来宾市中级法院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他故意杀人手段凶残、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他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对他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他辩称二被害人经常在他家附近“作法摆阵”害他,纯属患精神分裂症产生的幻想,并无此事实。
今年3月28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驳回遇害夫妇家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大门。
抗诉——
检方称一审判决明显不当,死者家属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遇害夫妇的儿媳梁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今年4月10日,他们向来宾市检察院请求提起抗诉。
4月16日,该检察院出具的一份刑事抗诉书称,他们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首先,该案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两被害人均已年过60岁,平时在村里老实本分,案发前与何某没有任何矛盾纠纷,案发当天甚至没有任何言语交流,二被害人对案件引发没有责任。何某仅因怀疑他俩“作法摆阵”就产生杀人意图,并在骑车路过发现他俩在家后,公然持其改造的射钉枪闯入家中直接行凶,可见何某人身危险性极大、案件性质极其恶劣。
其次,被告人何某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何某虽辩称持枪是为了吓唬二被害人,但却携带两支经改造并上好膛的射钉枪径直闯入被害人住处,直接朝他们头部开枪射击,致使两人均因一枪被击中头部当场毙命,可见何某杀人意志坚决,且作案前已对持枪杀人的作案方式、手段有计划和准备,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再次,被告人何某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他无端闯入他人住宅持枪行凶,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在寺山镇当地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何某持枪非法剥夺两人生命的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民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另外,该抗诉书还称,该案中何某家属虽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未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虽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与何某的罪责不相适应,量刑明显不当。
梁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近日他们收到了广西高级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定于12月17日上午10时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我们将出庭旁听,希望法院公平公正审理,要求判处何某死刑立即执行。”

出庭通知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