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举报前高管侵吞公款数千万元 涉南水北调购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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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国润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公司”)通过招商引资,与当地政府签订郑州市上街区南水北调供水项目BOT投资运营合作协议,受托经营管理上街区自来水公司。13年后,一封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开来。

近日,新黄河记者获取到了这张盖有国润公司和上街自来水公司公章的举报信。举报信直指上街区自来水公司原常务副经理曹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维修费用、签订阴阳合同等,贪污污水处理费和南水北调的水源购买资金数千万元。

新黄河记者从国润公司相关负责人处获悉,2025年6月,在取得可靠证据后,公司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该负责人称,举报之后,曹某伙同他人退回资金800余万元,退回价值180余万元的高级轿车两辆,但依旧有大笔资产未退还。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该案经由郑州市上街区纪委、二七区纪委相继调查后,目前又移交上街区公安继续展开调查。


举报信内容 受访者提供

举报:高管侵吞公款数千万元,大额资金流向其亲属

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13年前的一份BOT协议。所谓的BOT协议,即政府或项目发起方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协议,由后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在特许期内通过收费回收成本并获取收益,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不过,该合作并未改变上街区自来水公司的全民所有制的性质。

2013年5月,国润公司通过郑州市上街区政府招商引资,签订上街区南水北调供水项目BOT投资运营合作协议,投资约2亿元建设水厂及管网,受托经营管理上街区自来水公司,特许经营期限30年。早在2007年,曹某就在上街区自来水公司担任副经理。在签订BOT协议后,根据国润公司的文件,曹某被任命为常务副经理,在经理张某某外出时,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同时,她还分管收费科、生产科等重要业务部门,负责公共供水管理、污水处理费代征和南水北调购水费缴纳等公共事务。谈及曹某的工作能力,不少和她共事过的同事都表示认可。“她工作能力挺强,执行力高,这也是我们放心让她做常务副经理的原因。”一名国润公司的员工称。


图为曹某 图源上街区自来水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

这套体系平稳运作了11年,直到2024年,郑州市政府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工作,需要对上街区南水北调项目进行整合和收购。上述举报信称,为配合政府的收购,国润公司对上街自来水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国润公司发现账目对不上,曹某通过亲戚成立的空壳公司,涉嫌侵吞、截留由自来水公司代收的、本应上缴给上街区财政的国有公共资金超过5000万元。其中,包括污水处理费1800余万元,南水北调购水资金3200余万元。这些钱主要流向郑州市泽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海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股东均为王某,系曹某的亲家。


举报信内列举的转账记录

国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曹某主要的侵占资金的行为发生在2021年至2024年,这期间总经理张某某因为一些原因都不在郑州,上街区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主要由曹某主持。2023年5月曹某退休。但其退休后生活、出游、招待等费用仍长期在公司报销,金额已超过120余万元。曹某仍继续利用原职务形成的影响力干预公司事务、支配资金流向,累计向其亲家成立的空壳公司转款70余笔,金额1700余万元。

败露:公司欠下巨额债务,高管退回近千万元

由于长时间未缴纳相关费用,上街区自来水公司本身也欠下巨额债务。2025年8月和9月,上街区财政局和上街区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分别给上街区自来水公司发出催缴函。上街区财政局称,截至2025年7月,自来水公司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2945万元。而根据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的催缴函,上街区自来水公司依旧剩余7151万元未缴纳。


南水北调运营中心的催缴函 图源受访者

举报信中称,2025年5月,国润公司在对上街区自来水公司进行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经内部核查确认存在系列异常情况。随后,北京国润公司就相关问题与曹某沟通协商,但未达成有效解决方案。2025年6月,国润公司正式向纪委对曹某进行举报。7月,案件转交至上街区纪委。7月4日,曹某及其配偶主动打电话给张某某进行沟通。在语音记录里,曹某及其配偶向张某某表达歉意并请求原谅。张某某表示自己在国外,具体情况也不清楚,要等他回国再说。

国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黄河记者,上街区纪委对曹某进行了函询后案件却一直没有进展。国润公司又将问题反映到郑州市纪委。随后,郑州市纪委把案件移交到郑州市二七区纪委承办。就在案件交由二七区纪委承办的过程中,曹某伙同他人主动退回资金800余万元,退回两辆高级轿车,价值180余万元,总价值近千万元,这里面主要有个人账户、亲戚公司、现金以及资产的退还。不过,按照国润公司的说法,曹某依旧有大笔的资金没有退还。

进展:纪委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国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曹某系经上街区政府任免的事业编制人员,其常务副经理职位涉及国有资产监管及公共事务管理,符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定定义。更重要的是,曹某承担着受政府委派监督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公用设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保证污水处理费和南水北调费等国有资金不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而且其工资标准及相应的考核也是由当地政府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等级予以核定,而且曹某在上街区城市管理局退休,属于标准的公职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此案属于纪委、监委专属管辖的范围,恳请纪委、监委依法监督,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曹某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2025年10月,案件由二七区纪委转交至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经侦支队办理。目前为止,该案还没有进一步进展。

5月19日,新黄河记者联系上曹某,尝试询问举报信的内容,她表示“这都结束了”,随后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二七区纪委的办案人员。二七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不归他们管辖,他们已经移送到上街区公安。“她主体身份是归属公安管辖的,他们给的回复是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这个问题我和他们公司的人也说过了。”工作人员说。

国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经申请移交郑州市以外的地市纪委、监委管辖查处。校对杨荷放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郑旭)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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